2014年12月30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習近平強調,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改革形成了上下聯動、主動作為、蹄疾步穩、狠抓落實的好局面,呈現出全面播種、次第開花的生動景象,在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重大進展和積極成效,有力促進了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方面的工作。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總結報告》。會議指出,2014年領導小組確定的80個重點改革任務基本完成,此外中央有關部門還完成了108個改革任務,共出臺370條改革成果。
在習大大的領導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向全國人民提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1月
《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工作的通知》發布,到2014年底,所有省份都已制定實施方案,有助于緩解居民“因病致貧”的壓力。
2月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公布,新農保、城居保正式“并軌”,養老保險邁出統籌城鄉新步伐。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出臺,“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社會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
3月
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推開。放寬登記條件,取消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和出資期限,大大激發了民間創業活力。
4月
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鼓勵社會辦醫。
5月
建立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企業減負邁出實質性步伐。今后,所有涉企收費均需納入清單,對外公開、接受監督,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
6月
中央審議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未來將從預算管理、稅收、調整中央和地方間財政關系等方面推進改革。
7月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布,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更多農民工將得以享受與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
公車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正式出臺,今后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
8月
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方案公布,明確要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調整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
9月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公布,改革將縮小區域及城鄉入學機會差距,改變一考定終身、唯分數論,接納更多農民工隨遷子女異地高考。
10月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
11月
國務院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提出改革能源、交通、環保等價格形成機制,穩步放開與居民生活沒有直接關系的絕大部分專業服務價格。
我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履職,司法體制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12月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2014年第三批簡政放權措施,再取消下放108項審批事項。簡政放權,成為2014年深化改革的“先手棋”。
自貿區試點擴容,廣東、天津、福建三地自貿區獲得“準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