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電建”)發布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建集團”)轉來的國務院國資委出具的《關于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暨配套融資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務院國資委原則同意公司本次資產重組的總體方案。
1月14日,中國電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以99%以上的贊同票表決通過了《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以非公開發行普通股并承接債務的方式購買資產的議案》等十七項議案,對本次資產重組方案高度認可。同時發布公告表示,此次中國電建的資產重組是貫徹落實國企深化改革和構建產業一體化以及實現整體上市的重要舉措,對提升上市公司經營質量、運營能力、創效能力與發展能力將創造更加有力的條件。
根據重組預案,中國電建擬向大股東電建集團發行股份,購買中國水電顧問集團、北京設計院等8家公司100%股權,資產預估值合計為168.3億元。中國電建以溢價發行普通股的方式支付對價約143.3億元,以承接債務的方式支付對價25億元,同時以發行優先股方式配套融資20億元。
如此大手筆的并購重組,引發市場言論——“此舉意味著我國電力工程領域的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巨無霸型龍頭企業誕生”。
“央企合并重組”、“行業巨無霸”是近期的高頻詞匯。就在不到一個月之前,分離14年的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也在2014年12月30日晚間對外宣布了這份合并預案。在這份合并預案中,中國南車將以1∶1.1的換股比例增發吸收合并中國北車的所有股票,而中國北車將做注銷退市處理。合并后的新公司將稱為中國中車公司。業內人士預估,未來合并后該公司總市值或超3000億元,并發出了“可能觸及反壟斷紅線”的擔憂。
輿論普遍認為,2015年將是國企改革的“落地年”,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合并重組潮也將隨之再起。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未來,由國資委監管的112戶央企可能會重組為30到50戶左右。這是未來5至7年之內國企改革將要實現的目標,屆時目前的央企將有一半以上不再控股。2015年下半年,將出現一個比較大的國企兼并重組浪潮。
反壟斷審查風險增加
國企改革的目的是破除國有企業的壟斷地位,激活市場經濟發展活力,但早在南車和北車宣布合并重組后,就有專家表示了擔憂,認為并購重組可能會導致更加壟斷。有些本來已經是行業龍頭的央企,合并重組后會不會形成新的壟斷?
對于這種質疑,中央財經大學國際金融系主任張碧瓊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要一分為二地看待合并重組”。她分析稱,如果企業合并是從整合資源、提高企業效率、避免行業內的惡性競爭的角度出發,那么,合并重組將是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但如果操作不當,將會很容易成為反壟斷的理由。
她以南北車合并為例,分析認為,南北車在過去十幾年內惡性競爭,造成資源浪費,內耗很嚴重,合并后,資源重新整合,首先能避免行業內部的惡性競爭;其次,對外來說,合并后整體實力增強,在面對國際市場時,能夠做到“一致對外”。
央企“巨無霸”形成后在國際市場參與競爭的問題,也是各方關注的焦點。南北車在發布合并公告時也對此做出了聲明:合并后新公司將著力統一布局海外投資,避免資源浪費,提高投資效率;整合海外銷售隊伍,制定統一的海外市場拓展戰略,集中力量在國際競爭中獲得更加有利的地位;統一品牌形象,集中雙方優勢參與國際競爭。
據了解,合并后的中車公司將在整個軌道車輛體系擁有完善的產品組合,包括機車、客運和貨運鐵路、動車組、城鐵、城際動車組等,將成為全球最大的軌道運輸設備制造商。另據媒體報道,中國目前正在與俄羅斯、蒙古、印度、泰國等多國商談鐵路合作,并積極參與推動中老、中巴、中東歐、中吉烏及美國西部快速高鐵等合作項目。在這個時期,南北車合并將增強對外競爭力,加快中國高鐵“走出去”的步伐。
但在消減內部競爭和整體實力增強的同時,風險也隨之而來。
“南北車合并后給反壟斷提供了一個更好的理由”,張碧瓊分析表示,在南北車合并之前,各自的規模都在行業內名列前茅,合并后實力、市場份額更大,不管是對內還是對外,很容易遭到反壟斷的調查。
據了解,合并后新組建的中國中車公司總資產將超過3000億元,從規模上遙遙領先于其他主要競爭對手,成為擁有軌道車輛體系一條龍技術和產品的“巨無霸”。
南北車在合并公告中表示,合并案需要通過商務部和境外反壟斷審查機構及其他有權監管機構的批準、核準。考慮到全球高鐵市場的激烈競爭,合并案很可能在反壟斷審查時遭遇國際對手的阻擊。基于此,南北車已經向相關部門提交了反壟斷審查的相關材料。
除了飽受爭議的南北車合并,近日中國電建的合并重組也被認為有可能觸碰反壟斷紅線。
中國電建相關人士表示,本次交易將推動中國電建構建水利電力設計和施工一體化產業鏈,提升公司的運作水平和核心競爭力,為將上市公司建成集團化、國際化的世界一流綜合建設集團的發展戰略提供支持。
但市場人士指出,中國電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是近期央企重組中涉及資產規模最大的一例。重組完成后,公司合計占有我國約80%的水電設計市場份額,這對于增加市場競爭,激發市場活力是不利的,很有可能形成新的壟斷。
雖然合并重組飽受可能產生新壟斷的質疑,但是張碧瓊也表示了樂觀的看法。她說,“只要企業合并后按照市場規則、憑借企業自身的實力去競爭,就不會產生壟斷行為,也就不怕反壟斷審查。”
“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做大和不做大有利有弊。”張碧瓊說,但國企改革不僅是企業自身的事情,也關系到國家的宏觀政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國有企業“必須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以“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等為重點,并且要深化改革,“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因此,無論是基于國家政策還是合并重組后面臨的現實問題,國企做大之后,都更應警惕反壟斷紅線。
混合與重組“雙輪驅動”
國企合并重組是國企改革的有效手段,但隨之而來的負面效應是遭遇反壟斷審查風險增加,那么,國企改革是否存在更好的路徑?事實上,任何手段都有利有弊,只有多種改革方式相輔相成才能形成國企改革的有效助推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混合所有制也被認為是國企改革的有效途徑之一。
那么,合并重組與發展混合所有制能否有機結合形成合力?
張碧瓊認為,“只有改動才能混合進去”,只有把原有的企業先進行資源整合,重新分類,才能根據不同類別發展混合經濟,“整合重組也是為了發展混合經濟”。
李錦也表示,2015年,企業自身重組和混合經濟將“雙輪驅動”,帶動整個結構調整。
他認為,國企重組有四條路徑,一是采取“合并同類項”的方式進行重組。按業務相近、優勢互補、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和比較優勢最大化的方向。這一層面的重組是緊緊圍繞積極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促進各種資源要素向優勢企業集中,做大企業規模、做強企業優勢。二是采取“混合所有制”,列出負面清單,面向市場公開出售國有資產。但有幾條“底線”需要守住,比如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包括國防安全、經濟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行業和關鍵領域。三是企業集團內部的結構調整。四是合資重組和跨國并購。
“但所有的前提是先準確分類。這是很難也是頗具爭議的一個領域。”張碧瓊說,目前,從地方的經驗來看,上海、北京等地將國企劃分為競爭類、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三類,四川則分為競爭類和功能類兩種類型,其他省市基本按照三類進行分類監管,但類別名稱有所不同。“分類監管在理論上沒有一個合適的定義,這些分類的的具體含義到現在還沒有很清晰地厘清。如果是‘一鍋亂粥’的話,改革很難推行下去。”
“只有分好類后,將屬于關系國家安全、關系國家命脈的行業掌握在國家手中,其余的則交給市場,充分競爭,這才是市場經濟應有的局面。”張碧瓊表示。
如今,國企改革不缺方法論,頂層設計也備受期待。據悉,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將在春節前出臺,國企重組以及混合所有制經濟將成為2015年國企改革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