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腐敗而誕生的新型有力武器——專項巡視,盡管相比常規巡視時間縮短了一半,這種“點穴”的威懾力卻大大增加。
昨日(2月5日),根據中紀委通報:十八大以來,中央已經進行了五輪巡視,和以往不同的是,2014年11月底開展的這輪巡視,是首次全部以專項巡視的方式進行,被巡視單位共有13家。從本周開始,中央各個巡視組開始對被巡視單位進行意見反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首批反饋巡視意見的六家單位中,包括中國聯通、神華集團、東風汽車公司、中船集團、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華電集團。
根據通報的結果來看,神華集團以及中國聯通等單位存在較多的問題。中紀委稱,較長時間內,神華集團煤炭經營銷售管理混亂,少數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形成較大尋租空間。
神華存利益輸送“黑洞”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2月4日~5日,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向神華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張玉卓及神華集團領導班子分別反饋了巡視情況。
中央第十二巡視組組長董宏指出,一定時期內,神華集團在煤炭生產經營銷售、資產并購重組、工程項目和物資采購招投標方面聚集較大腐敗風險。
董宏列出了專項巡視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一是一些企業領導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謀取腐敗“黑金”。較長時間內,神華集團煤炭經營銷售管理混亂,少數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形成較大尋租空間。有些企業領導人在煤炭經營銷售中結成利益同盟,利用煤炭政策價差謀取私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二是煤炭滅火工程存在利益輸送“黑洞”。神華集團煤炭滅火工程管理混亂,一些私人老板受利益驅動并得到“權力”庇佑,打著滅火工程旗號大肆開采和銷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點,謊報滅火項目。有的滅火工程層層轉包,造成生態破壞,事故頻發。滅火工程成為少數人的“暴利工程”,形成“鏈條式”腐敗。
董宏指出,長期以來,神華集團企業經營管理存在較多漏洞,黨組集體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缺乏制度剛性,違規用人問題較為突出,改革滯后,監管缺失,煤炭經營銷售領域聚集較大腐敗風險。“部分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嚴重缺失,既存在監督不力和形同虛設問題,又存在個別人掩蓋腐敗和自身腐敗問題。”
據悉,巡視期間,巡視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此前,根據中紀委網站和神華集團官網的報道,神華集團層接連曝出多名高管被查的消息——2014年12月份,神華集團在一周之內就有4名高管被查。2014年12月22日,神華集團主動發布消息稱,集團總經理助理、神華科技公司董事長張文江,神華寧夏煤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神華寧煤”)安監局主任師劉寶龍二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對其立案調查,并免去兩人職位。之后,神華集團再次宣布中國神華(18.56,-0.41,-2.16%)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華澤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神華寧夏煤業集團安全監察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牛進中亦被公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而對此此次專項巡視,神華集團董事長張玉卓表示,神華集團黨組誠懇接受、堅決貫徹中央巡視組提出的意見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整改任務。
6單位負責人均做表態發言
此番專項巡查始于去年11月底,巡查對象包括文化部、環保部、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南方航空、中國船舶、中國聯通、中國海運、華電集團、東風汽車、神華集團、中石化等。
通過為期一個月的調查,試圖去揭露這些隱匿在國家部門、國有重要骨干單位、中管高校以及中管事業單位可能存在的黑暗面。2014年1月13日,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明確提出,“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專項巡視”,意在將巡視從程序、時間以及對象等固化模式制約中解放出來,從而滿足反腐敗斗爭的需要,更為有力的“突出問題。”從昨日公布的巡視意見來看,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紀委此次公布巡視反饋情況新畫面中,中國聯通等6個單位負責人均做了表態發言。
按照巡視有關規定,中央第八巡視組負責人首先向中國聯通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移交了巡視反饋意見書面文件,當場簽字背書,嚴肅認領整改責任。巡視組負責人指出,聯通集團有的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利用職權與承包商、供應商內外勾結,搞權錢、權色交易;有的縱容支持親屬、老鄉或其他關系人在自己管轄范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有的在子女出國留學、就業等方面接受供應商利益輸送;有的收受客戶所送有價證券,收受貴重禮品;還有的接受供應商安排打高爾夫球、外出旅游。
東風汽車公司在反饋中被巡視組點名“四風”問題整改不力,頂風違紀問題突出,存在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購買贈送購物卡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公款出國(境)旅游問題突出,審批管理不嚴,任務重復、超天數、超人數現象普遍。
在對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的反饋中,巡視組負責人指出,中船集團對物資采購、勞務外包、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物資采購領域的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競爭性采購嚴重不足,部分物資長期由一家供應商提供,或以各種理由指定供應商;有的內部審價把關不嚴,采購成本嚴重超預算。在資產收購、企業重組改制中,也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華電集團是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建立的5家國有獨資發電企業之一,也出現在了本輪巡視首批反饋的名單中。巡視組指出,華電集團在煤礦并購中反映出的問題最為突出,有些還很嚴重。主要表現在并購中規劃管理嚴重缺失,存在諸多亂象;并且違反市場交易規則,盡職調查流于形式;同時還存在違規支付并購款,違規向民營企業讓利等問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