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認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自樹目標、自加壓力,積極合理地確定2015年度業績考核目標,經濟效益增長要力爭高于上年,管理類指標要持續改善;盈利企業要進一步挖掘增長潛力,虧損企業要努力扭虧增盈,各企業都要全力以赴為保增長作出積極貢獻。《通知》還明確要求,對于利潤總額和經濟增加值指標,中央企業要在確定基本目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奮斗目標,基本目標和奮斗目標將一并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與國資委簽訂的業績責任書。
“今年的業績考核要求有新意。”中國企業發展與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李錦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說,“主要體現在新常態下國資管理部門在‘管資本’上的創新。”
李錦解釋說,今年國資委強調讓企業“自樹目標、自加壓力”,自己根據企業發展實際來確定企業增長目標,而不是再沿用過去那種下硬性增長目標、定百分比的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體現了國資管理管的重點不再是企業的具體經營,而是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
“另一個亮點是,提出了基本目標和奮斗目標的雙目標考核。這是過去沒有過的。”李錦說。他認為,雙目標的設置更加注重企業實際。基礎目標一定要完成,而有能力的企業提升的空間更大,獎勵幅度也不小。這體現了保基礎、獎優秀的思路,引導央企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上爭取更高目標。
《通知》要求央企的奮斗目標應明顯好于基本目標水平,利潤總額奮斗目標須符合3個要求:與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與國資委保增長分解目標相適應;比基本目標高15%以上,高于上年實際完成值;與企業財務預算目標、工資總額預算目標相銜接,原則上不低于財務預算和工資總額預算中的利潤總額目標。企業完成奮斗目標的,國資委在核定考核結果時,將對相關考核指標直接計滿分,并根據奮斗目標的領先程度和實際增長情況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3個要求相當于為企業設立了坐標系。而坐標系也處處體現了企業發展目標既要從大局出發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又要根據企業自身歷史和發展要求來設立。”李錦說。
《通知》嚴格考核晉級標準和職工工資預算管理。明確兩個“不得”,即:利潤總額、經濟增加值、經濟增加值改善值的目標值比上年下降較多的企業,無論完成情況如何,考核等級不得進入A級。利潤總額目標值比上年增長的,工資總額按照行業工資增長調控線適用范圍合理確定;利潤總額目標值下降的,同口徑工資總額不得增長。李錦認為,兩個“不得”實際上起到了硬約束作用。如果目標訂立過低,不能進入A級;企業利潤下降,則絕對不能盲目漲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