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充分激發社會資本活力,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作出了重要部署。
《意見》指出,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意見》明確了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PPP模式的工作要求。一是明確工作原則和目標。堅持依法合規、重諾履約、公開透明、公眾受益、積極穩妥五項原則,改革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形成有效促進PPP規范健康發展的制度體系,培育統一規范、公開透明、競爭有序、監管有力的PPP市場,著力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新建項目逐步增加使用PPP模式的比例。二是構建制度體系。明確實施管理框架,健全財政管理制度,加強公共服務質量和價格監管,完善公共服務價格調整機制,健全法律法規體系。三是規范項目實施。鼓勵廣泛采用PPP模式,推動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公共服務項目轉型為PPP項目。新建項目要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保證決策質量。依托政府采購信息平臺,依法擇優選擇誠實守信的合作伙伴,合理確定合作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社會資本要增強責任意識和履約能力。健全合同爭議解決機制。四是構建政策保障。簡化項目審核流程,建立聯評聯審機制,實行多樣化土地供應方式,完善財稅支持政策,鼓勵做好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