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5日上午有消息傳來,三一集團在美國的子公司羅爾斯公司宣布,與美國政府正式就羅爾斯收購位于俄勒岡州四個美國風電項目的法律糾紛達成全面和解。
根據和解協議條款,羅爾斯公司可以將四個風電項目轉讓給自己選定的第三方買家。羅爾斯公司由此撤銷了對奧巴馬總統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訴訟,美國政府也相應撤銷了對羅爾斯公司強制執行總統令的訴訟。
另外,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已認定羅爾斯公司在美國進行的其它風電項目收購交易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歡迎羅爾斯公司和三一集團就未來更多的在美交易和投資項目向其提出申報。到此為止,被輿論廣泛關注的三一集團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畫上句號。
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表示:達成全面的和解,標志著三一在美國起訴奧巴馬總統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取得完美的結局,或者說徹底的勝利。同時,三一集團美國律師團首席律師夏廷康也對結果表示非常滿意: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郝俊波認為,這個結果可以看成是雙方各讓一步。
三一集團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案的源頭要從2012年4月份說起。當時,三一重工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收購完成了位于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風電項目,并取得了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為此三一重工先后投入了約1300萬美元。
2012年7月25日,美國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以“涉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要求相關風電項目立即停工;禁止存放或堆存任何設備,禁止移走相關基礎設施;禁止除授權的美國人以外任何人出入。
2012年9月12日,羅爾斯公司對美國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提起訴訟。2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支持美國外國投資審查委員,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了三一的風電項目。2012年10月1日,羅爾斯公司將奧巴馬追加為被告。
2013年10月9日,三一重工一審敗訴。但是,2014年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的合議庭做出裁定。認為:美國總統奧巴馬下達的禁令違反程序正義,三一重工在二審中獲得全勝。
又經過了一年多時間,這件事終于在今天有了一個了結。有專家也提醒說,中國企業在境外的經營,很多時候應該在投資合作先期就盡量規避相關風險,做好法律環境的評估,不要等到有爭端的時候才去考慮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郝俊波說,三一集團為中國企業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案例。
國研中心世界發展研究所研究員丁一凡表示,中國企業在國外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也可以像三一重工這樣借助司法來解決問題。清華大學經濟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則認為,這次和解對于未來的中美經貿關系都會有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