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水利部23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近日出臺《關于切實做好引調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推動科學做好引調水工程前期工作,嚴格控制一些地方無序調水、“跑馬圈水”現象。
意見指出,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水供求矛盾突出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水情。興建必要的引調水工程,是優化水資源配置戰略格局、實現江河湖庫水系連通、緩解資源性缺水問題、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舉措。把強化節水、提效、治污、環保、控需作為引調水工程實施的重要前提,務必做到“先節水后調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環保后用水”,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
意見強調,要以已批復的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等相關規劃為依據,合理確定水資源配置格局和供水工程布局。嚴格執行“三條紅線”,對規劃調入區,要以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納污限制“紅線”為約束條件,對現狀實際用水已超過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嚴格控制規劃建設新的引調水工程。
意見要求,對涉及省際之間協調的工程,要深入論證工程對上下游、左右岸的影響,加強各方面溝通協調,慎重研究決策。要發揮各方面專家作用,針對工程建設的重大問題要深入論證。充分發揮重大水利項目審批部際協調機制等的作用,加快項目審核審批進度,對涉及跨省界河流的引調水工程,需按照相關規定,報相關流域機構簽署規劃同意書審查意見。
意見明確,加強對新建引調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設的監督管理,對不符合相關規劃、引起公眾和專家普遍質疑、存在重大社會穩定風險和安全隱患的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建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