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企業要化解鋼鐵過剩產能595萬噸、化解煤炭過剩產能2473萬噸。積極在有色金屬、船舶制造、煉化、建材和電力等產能過剩行業開展去產能工作。”日前,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劃定化解產能過剩時間表。他同時表示,2017年完成300戶“僵尸企業”處置任務。
化解產能過剩是2017年重要改革任務,而央企是主力軍。《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本屆兩會上獲悉,國資委已經對下一步化解央企過剩產能進行了部署。將在涉及煤炭、鋼鐵等產能過剩嚴重的行業進行試點,建立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對不符合國家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要求和長期虧損的產能過剩企業,進行“關停并轉”或剝離重組。
化解產能過剩,多家央企也紛紛設定時間表。中國華能集團表示,2018年年底前,退出煤炭產能914萬噸/年,處置僵尸企業16戶、特困企業4戶,“十三五”期間關停退役647萬千瓦煤電機組。保利集團發布計劃,堅決執行國家煤炭行業去產能政策,關停無效礦井,盡快實現戰略退出,將用三年時間完成39家“僵尸企業”的重組整合退出,確保虧損額減少50%以上。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將從源頭堅決控制、減少無效和低效投資,從電源側“去產能”,重點堅決落實煤電“取消一批、緩建一批、緩核一批”政策,推動能源主管部門將南方五省區“十三五”火電裝機新增規模控制在4285萬千瓦以下,從2020年,全網非化石能源電量占比不低于50%。武鋼集團擬在已經淘汰完落后產能的基礎上,主動退出煉鐵產能319萬噸、煉鋼產能442萬噸。
在不少代表、委員看來,未來判斷國企改革是否成功的標準,應在于是否實現了過剩產能的有效化解、過高杠桿的明顯抑制、經營效益的持續改善以及國有資本配置效率的顯著提高,而不能簡單地理解為一味做大規模。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常振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16年,雖然鋼鐵行業和煤炭行業都超額完成了去產能的任務,但更多的是一些停產、半停產的無效產能,而今后的工作將指向正在生產中的一些企業,難度會加大,這些企業退出產能之后,遺留債務、職工安置等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可以說,今后供給側改革在這方面將進入攻堅階段。
“特別是要把握好去產能和去產量的關系,二者不能簡單畫等號。”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張曉強表示,在肯定過去一年去產能成績的同時,也應該認真總結經驗。“比如2016年,我們退出的鋼鐵產能超過6500萬噸,但是粗鋼產量比上年增長了0.6%,市場供需比較平衡。而有關部門在指導煤炭去產能的時候,既提出了壓減煤炭產能的任務,也提出了壓減產量的任務,例如煤礦的生產天數為276天。”張曉強建議,應注意總結經驗,第一,壓減淘汰落后產能不能“一刀切”;第二,壓減落后產能和產量的調整要科學規劃,二者不能簡單畫等號。
全國政協委員、工信部原部長李毅中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鋼鐵計劃去產能4500萬噸,實際完成6500萬噸,成果值得肯定。李毅中強調說,被關閉的企業必須徹底退出生產,把缸爐拆除,否則市場環境一旦變化,有的企業又“死灰復燃”。去產能必須由政府通過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干預,但是價格和產量應交由市場調節,不能因人為干預而導致大起大落。
全國政協委員劉志彪建議,實踐中通過建立產能競爭標準,淘汰落后產能。具體來說,可以把落后產能分為三種:一是以落后技術和工藝裝備為基礎的生產能力;二是喪失了市場競爭力的生產能力;三是高耗能、高污染、質量不達標、有安全隱患的生產能力。對前兩類落后產能,就應該全部交給企業和市場調節,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簡單地讓其死亡。而對第三種,政府應通過提高環保、能耗、質量、標準、安全等各種準入門檻來完成淘汰目標。加強規則意識,減少計劃意識;加強選擇意識,減少指令意識,這是良性產能治理的要件。
全國人大代表、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有喜,則將去產能的成效總結為“一石四鳥”,即用去產能這一塊“石頭”,擊中了“煤價回升、效益提升、產能置換、安全生產”這四只“鳥”。他提出,去產能要同時做好減法和加法,通過去產能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使產業由低端向高端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