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地下水超采最為嚴重的地區,河北是全國首個,也是目前唯一一個進行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的省份。自2016年7月開征水資源稅后,河北用水大戶節水降耗積極性明顯提高,水資源管理水平也得以提升,呈現出“三倒逼兩提升”改革效應。
水資源費改稅后收入明顯增加
2016年7月1日,河北省正式開征水資源稅,采取的基本原則是稅費平移。半月談記者從河北省地稅局了解到,水資源稅開征之后的前五個征期,全省共有13325戶水資源納稅人,申報水資源稅超過7億元,計稅取水量共計7.93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0.87億元,占申報總額12%,地下水6.33億元,占申報總額88%。
統計分析顯示,與原水資源費收入相比,水資源稅收入明顯上了一個臺階。對比來看,2015年河北水資源費月均收入0.78億元,改革后水資源稅月均收入1.43億元,增幅為83%。
“增加收入不是費改稅的最終目的,改革主要是為了破解水資源稀缺與浪費并存的痼疾,調控意義大于財政意義。”河北省地稅局總經濟師朱清郁說,改革初期稅收收入增加是正常現象,“隨著企業加大節水力度,稅收收入會呈現出一個逐步下降的過程”。
“三倒逼兩提升”改革效應顯現
從水資源稅開征半年多來的情況看,改革倒逼一些企業減少取用地下水,轉變用水方式,采取節水措施的成效初步顯現,總體符合改革預期目標。
首先,差別稅率倒逼地下水取用量穩中有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稅負差,取用地下水每立方米平均稅額為1.24元,地表水為0.31元,稅負差達4倍。為降低成本,一些企業開始調整用水結構,減少取用地下水。如處于地下水嚴重超采區的唐山三友集團,改革后接入公共管網,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后的8.7%。廊坊三河市的洗浴行業已全部改為使用自來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其次,稅額大幅提高,倒逼特種行業,特別是耗水大戶高爾夫球場等轉變用水方式。廊坊市共有4家球場,改革后1家停業,3家采取了節水措施,其中一家還投入200萬元建立雨水收集系統,同時改種抗旱草皮植被,地下水取用量減少了30%以上。
再次,用水成本增加,倒逼高耗水工業企業強化節水措施。河北省鋼鐵企業年用水總量在5億噸以上,超過全部計稅取水量的四分之一。水資源稅的征收,迫使鋼鐵企業紛紛加大節水環保設施投入,配備先進的污水處理和水循環利用系統。
河鋼集團唐鋼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公司在行業內率先實現了工業水源全部取自城市中水,實現年節約新水1400多萬噸。由于享受免征水資源稅的優惠政策,公司因此少交水資源稅3000多萬元。
此外,水資源稅改革促進了水資源稅征管水平和水資源管理水平的“雙提升”。朱清郁說,財政、地稅、水利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了多項工作機制,共同構建了“水利核準、納稅申報、地稅征收、聯合監管、信息共享”多部門共治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管理合力,增強了對不規范取用水行為的監督和治理,違法取用水現象得以遏制。
城鎮公共供水成本增加問題待解
在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過程中,河北也遇到了一些需要進一步完善的情況,其中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就是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加重。
改革前,自來水水價由基本水價、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三部分構成。此前征收水資源費時,水資源費通過水價轉嫁給了消費者。改革后,水資源費降為零,水資源稅應作為成本計入基本水價。但水價由政府定,調整涉及聽證,目前供水企業暫時承擔著增加的成本。
以石家莊城鎮供水為例,改革前,水資源費是每立方米0.33元,通過水價轉嫁到了用戶身上。水資源費改稅后,供水企業如果取用地下水,則征收每立方米0.6元的水資源稅,且不能直接轉嫁給消費者。這樣一來,供水企業每立方米就增加供水成本0.6元。
基層建議,推進水資源稅改革需加快研究水價動態調整機制,對承擔公益事業的供水企業給予適當政策性補貼。
此外,農業限額外用水征稅問題有待進一步明確細則。水資源費改稅后,對農業限額外用水征收水資源稅,考慮到涉及農民負擔,目前也尚未啟動實施。基層建議,要在計量方法、征收方式等方面加快研究制定規范性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