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國壓減粗鋼產能逾6500萬噸,超額完成年度任務。同期,國內粗鋼產量同比增長0.6%。對此,社會上出現了“去產能產量反增”等說法,也有人對鋼鐵業化解過剩產能效果產生了疑惑。難道,鋼鐵去產能真的是“越去越多”嗎?
有兩方面情況需要說明。一是我國去產能真抓實干,落實過程有督查、檢查、追責做保障,全年壓減粗鋼產能的數據實實在在。市場對此是充分認可的,在預期方面也有很好的體現。二是寶鋼湛江基地一期投產、山鋼日照基地一期加快建設等涉及產業布局優化調整重點項目的推進,都屬于產能等量置換甚至減量置換,并非“一邊去產能一邊新增產能”。
至于“去產能產量反增”的說法科學與否,不妨較較真。產能、產量是兩個概念。鋼鐵產能取決于冶煉裝備大小、技術工藝水平及原燃料等生產要素條件,鋼鐵產量是在產能保障下,由實際市場需求、合同訂單情況下安排的產品產出量。在產能遠大于產量時,去產能與產量增減不能相提并論,即去產能不代表產量會下降,產量增長也未必表示產能增加,其中關鍵是產量的增減取決于市場需求。數據顯示,2015年末粗鋼產能達11.3億噸,但粗鋼產量為8億噸,產能利用率僅71%。在粗鋼產能與產量相差數億噸的情況下,更不宜將有關指標的增減直接綁定、簡單評定。
實際上,2016年我國粗鋼產量屬于恢復性增長。去年我國GDP實現了6.7%的增長,名列世界前茅,對全球經濟增長的貢獻率超過30%。國民經濟的中高速發展,離不開基礎原材料的支撐。2016年,國內粗鋼表觀消費7.10億噸,在連續兩年出現下降后止跌回升,國內粗鋼產量8.1億噸,同比增長0.6%。這與我國粗鋼消費量和產量的年度高峰仍存在差距。從鋼鐵業內部看,正是由于化解鋼鐵過剩產能,特別是違法違規產能、落后產能退出了一部分,嚴禁新增產能,才使優勢產能得以發揮。應該說,這恰恰是我國在適度擴大需求的同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的成效,不是個別人所說的“去產能而產量不降反增”。
需要明確的是,我國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是以“產能”而不是“產量”為目標。這是因為,雖然我國國內粗鋼消費已進入峰值弧頂下行期,但相當長時期仍可維持較大的市場總量,仍需一定的產量來滿足,而且提升質量性能、滿足更高要求的任務仍然艱巨。推進去產能,有助于優勝劣汰,并非要限制優勢產能、有效供給的發揮。
當前,鋼鐵去產能是“啃硬骨頭”,我們尤須堅定信心,奮發努力,堅決打贏這場攻堅戰。從這個角度講,社會對鋼鐵業發展多一些關注是好事,做好釋疑解惑,增進各界的理解與支持,有利于工作更深入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