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中國-瑞士海關AEO互認聯合說明會”上獲悉,中國海關實施AEO制度以來簽署的首個政府間AEO互認協定——中國-瑞士海關AEO互認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
AEO互認實施后,中瑞雙方海關將同時給予兩國AEO企業5項便利措施,包括減少貨物查驗、評估為安全貿易伙伴、優先處置保證快速通關、指定海關聯絡員、貿易中斷恢復時優先通關等。預計兩國AEO企業出口到對方國家的貨物在海關平均查驗比例和通關時間將下降30%至50%,可有效降低企業貿易成本。
此外,根據《中瑞自貿協定》,中國生產型的高級認證企業(AEO)還自動獲得“經核準出口商”資格,在向瑞士出口貨物時還可享受“原產地自主聲明”優惠措施。
瑞士是首個同中國簽署并實施自由貿易協定的歐洲大陸國家,也是中國在歐洲第二大貿易伙伴。上半年,我國與瑞士雙邊貿易總值為182.2億美元,同比增長18.9%。目前,中國與瑞士有進出口業務的企業約2.23萬家,其中約1000家獲得高級認證企業將率先享受到上述貿易便利。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簡稱,即“經認證的經營者”。按照國際規則,海關對信用狀況、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業進行認證認可,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優惠通關便利。兩國海關實現AEO互認后,本國企業出口貨物到AEO互認的國家時,可同時享受到本國海關和對方海關提供的進出口通關便利,顯著降低高信用企業的通關及物流成本,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并顯著提升國際供應鏈安全便利化水平。
除瑞士外,中國海關與歐盟、新加坡、韓國、新西蘭實現了AEO互認,內地與香港也有相關安排,對上述33個國家(地區)出口額占出口總額近40%。
目前,中國海關正在加緊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主要貿易國家和俄羅斯、哈薩克斯坦、馬來西亞、以色列、南非等“一帶一路”相關國家海關的AEO互認合作,積極促進國際供應鏈“互聯互通”和貿易便利化。
中國海關的目標是,到2020年實現對AEO互認國家或地區出口值占全部總值的80%以上,屆時中國高信用企業在全球主要貿易國家或地區都可以享受通關優惠和便利,從而顯著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