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信息北京8月10日電(記者汪奧娜、何雨欣)“一帶一路”實施三年來,與中國企業一同“走出去”的還有中國稅務方案。中國聯合廣大“一帶一路”國家及發展中國家一起,推動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新型國際稅收關系。
伴隨著更多中國企業“走出去”,中國企業在境外遭遇的各類稅收風險也不斷增加。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不同的稅收文化,與沿線國家建立稅收溝通機制,提高各國稅收政策的透明度越來越重要。目前,國家稅務總局與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內的11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
擴大稅收協定網絡,“走出去”企業直接受益。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說,僅2015年新簽署的稅收協定、議定書和諒解備忘錄,就減輕了中國金融機構境外利息相關稅收負擔約96億元人民幣;與印度尼西亞、塔吉克斯坦等“一帶一路”國家相互協商,為中國企業減輕稅收負擔約2.7億元人民幣。
目前稅務總局網站已公布了俄羅斯、印度、文萊、尼泊爾等9個國家國別投資稅收指南,并編撰摘要方便納稅人理解和參考,今后將擴大到95個國家。
企業可以通過瀏覽稅務總局建立的“一帶一路”稅收服務網頁,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專席,咨詢“走出去”遇到的稅收問題。
同時,“走進來”的外資企業,也需要克服稅務上的“水土不服”,多地稅務部門加大對中國稅收政策的宣傳和服務。
越南商人阮世仁經營的廣西東興仁和秤有限公司剛進駐中國時,對中國的稅收政策法規和辦稅流程很不熟悉。在當地稅務部門一次次輔導下,這家企業對中國稅制越來越適應。四年來,當地稅務部門按規定累計為企業減免數萬元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