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信息北京8月24日電 (記者安蓓、趙超)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22日稱,《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已于近日印發。方案分年度明確了137項重點工作和127項重大項目。
《實施方案》重點圍繞著力完善體制機制、著力推進結構調整、著力鼓勵創新創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大核心任務,分年度明確了137項重點工作。
在著力完善體制機制方面,明確了加快完善政府管理體制、深化國企改革,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等領域工作任務,包括制定和組織實施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方案,在東北地區改組組建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在部分轉制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和分工激勵工作等。
在著力推進結構調整方面,明確了在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等領域的工作任務,包括推動在東北地區開展“中國制造2025”城市試點示范工作,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示范項目,組織實施東北地區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三年行動,建設若干老工業基地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和示范園區等。
在著力鼓勵創新創業方面,明確了吸引留住人才、完善區域創新環境等領域的工作任務,包括組織實施東北振興重大創新工程,制定實施沈陽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推進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等。
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確了在鼓勵就業創業、加快重大民生工程建設等領域的具體工作任務,包括全面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繼續大力實施棚戶區改造工程,加大對資源枯竭城市財力性轉移支付支持力度等。
《實施方案》提出了擬于2016年至2018年開工建設的對東北振興有全局性重要影響的、能夠有效補短板和培育新動能的重大項目,共127項。其中2016年62項,2017年33項,2018年32項,主要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工業、農業、城鄉建設等多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