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信息北京9月5日電 (記者王優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3日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這為我國對外商投資全面實行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奠定法律基礎,是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一次重大變革。
根據決定,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四部法律中分別增加一條規定:對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將相關審批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國家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由國務院發布或者批準發布。
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唐文弘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國在上海、天津、廣東、福建自貿試驗區試驗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取得很好的成效,該模式得到了檢驗,被市場主體所認可。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說,對四部法律進行修改,在全國范圍內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對我管理體制的一次重大變革,體現了“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的精神,將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孫繼文說,為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做好法律銜接,有關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的管理規定作為重要配套措施,需與決定同時施行。據悉,商務部3日公布《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孫繼文說,征求意見稿全面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協同監管的要求,就適用范圍、備案程序、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做出規范,同時規定港澳臺投資者投資備案事項參照本辦法辦理。商務部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發布施行,確保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在全國順利實施。
商務部提供的數據顯示,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個自貿試驗區,今年前7個月共設立外商投資企業5783家,實際到位外資72億美元,同比增長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