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中華司法研究會2016年年會暨第二屆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閉幕式現(xiàn)場
新華社信息重慶9月12日電 (記者王茜) “人民法院應當更新司法理念,增進國際司法協(xié)助與合作,重視參與并推動國際規(guī)則的制定,全面實現(xiàn)司法服務的精細化、國際化、現(xiàn)代化,為‘一帶一路’建設營造更為優(yōu)質、高效、便利的司法環(huán)境。”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張勇健9日在重慶舉行的第二屆中華司法研究高峰論壇上這樣表示。
“一帶一路”貫通中亞、南亞、東南亞、西亞等區(qū)域,連接亞太和歐洲兩大經濟圈,是跨度最大、最具發(fā)展?jié)摿Φ慕洕献鲙?。它的建設涉及貿易投資、基礎設施建設、跨境并購、能源資源合作、貨物運輸、環(huán)境保護、金融服務、知識產權、消費者和勞工權益、自貿區(qū)審判以及司法合作等各領域方方面面的法律問題。
張勇健認為,司法作為法治競爭力的核心組成部分,對于建立產權明晰、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營商環(huán)境至關重要,是構成“一帶一路”中外市場主體從事貿易投資軟環(huán)境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為“一帶一路”提供司法保障方面,人民法院加強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的審理,努力提高中國司法機關的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2015年全年審結了35000多件涉外商事案件,審結16000余件海事案件。
目前,最高法院已經發(fā)布了信用證、仲裁法、海上保險、外商投資、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海事賠償責任限制、船舶油污損害賠償、海上貨運代理等司法解釋,并已審議通過了獨立保函司法解釋。
但在“一帶一路”建設中所涉及的有關國際工程承包、產業(yè)投資、跨境金融有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我們及時總結經驗,研究規(guī)律,及時完善相關的裁判規(guī)則。
張勇健建議,我們要建立完善外國法查明合作機制,為“一帶一路”建設的市場主體提供重要參考;提高域外送達和調查取證機制實效;完善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機制;積極支持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合作,不斷滿足中外當事人糾紛解決的多元需求,提升我國糾紛解決機制的國際競爭力和公信力;建立司法政策與信息的溝通合作機制,互換司法信息,增進司法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