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服從服務于國家發展和外交工作大局,統籌謀劃和積極推進人大對外交往工作。鞏固和完善與有關國家議會定期交流機制,中國全國人大已與俄羅斯、美國、英國、印度、巴西、南非等20個國家議會和歐洲議會建立定期交流機制或政治對話,2016年同肯尼亞、以色列議會分別建立合作機制。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率團訪問贊比亞、法國、芬蘭、越南等19個國家,保持與往訪國高層交往良好勢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首次出席各國議會聯盟大會并發表講話,就促進和平發展、國際關系民主化提出中國主張,提升了中國全國人大的國際影響力。拓展議會多邊外交形式,首次與各國議會聯盟共同在華舉辦亞非國家議員研討班。全面深化專門委員會、雙邊友好小組、工作機構以及地方人大等多層次對外交流合作。繼續支持全國人大西藏代表團主動開展對外交流。2016年,共接待55個外國議會代表團和其他來訪團。
立足于人大自身特點和優勢,不斷豐富對外交往的內涵,著力拓展對外交往的深度。一是推動落實國家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鞏固和增進政治互信,相互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不斷夯實國家關系發展的政治基礎。二是促進以互利共贏為基礎的各領域務實合作,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與有關國家發展戰略對接,敦促有關國家議會為雙邊務實合作和人員往來提供良好法律保障和政策環境。三是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和民主法治建設需要,深化治國理政經驗交流,借鑒外國有益立法經驗,加強對我國重要立法項目的正面解讀。四是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國理念、中國經驗和中國方案,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發展道路和內外政策的理解和認同。五是針對個別國家在臺灣、涉藏、南海等問題上的錯誤言行,通過發表聲明、談話等形式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決定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法定職權。《巴黎協定》是近年來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的最重要成果。常委會審議批準該協定,彰顯我國作為發展中大國的責任擔當,有利于我國在氣候變化多邊進程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