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綠色金融創新與產業綠色轉型”為主題的第七屆中國國際金融論壇上周末舉行。與會人士表示,在發展綠色金融的過程中,市場機制和政府政策的保障缺一不可。
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易誠表示,金融在低碳經濟中的作用可以歸納為五個方面:提供低碳經濟發展所必要的資金;創造合適的低碳金融工具;建立有效的低碳金融市場;形成準確的碳價格信號;推動其他社會資源向低碳經濟傾斜。
易誠表示,低碳經濟發展中最關鍵的問題還是投融資。以碳排放融資為例:對于企業自己進行碳排放的融資而言,通過碳限額交易就可以完成,企業可以采用更加先進的低排放設備,或者對現有設備進行低排放改造,從而減少購買碳配額,或者出售已經在手的碳配額。對于碳減排技術及其應用推廣的投融資而言,通過碳限額交易這樣的市場化手段,可以吸引私人投資者和投融資類金融機構的參與,使新能源、碳捕獲和碳儲存、煤的清潔燃燒技術等資源重新分配。
“從全局來看,通過碳限額交易融資應是低碳融資的主要渠道,能夠大大減輕財政補貼的壓力。”易誠說道,“市場手段中,我覺得目前最需要解決的是機制問題,也就是說,碳排放增排要有成本,對減排應該有鼓勵,對減排的投融資應該得到回報。這一機制設置最重要的部分是碳排放權交易價格。通過設置企業的排放限額,使碳排放權有價值,并且在交易中準確地發現價格,使全社會投資資源配置發生變化。”
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就保險業指出,保險不僅具有資金融通的功能,對產業發展、尤其是對綠色產業發展提供了融資支持。他舉了綠色中小企業的例子:近年來,保險公司通過發展信用保證保險,把信用擔保制度和信用保險制度結合起來,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服務,幫助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融資,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又例如,企業在國際上進行大型項目招投標時,很多時候保險要求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比較合理、完善的保險安排和設計,可以大大提高企業的信用和競爭力。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和產業,保險業可以通過提供投資、融資、租賃等保險服務幫助中國產品提高國際知名度,提高中國制造業的形象和國際影響力,進而夯實產業綠色轉型的基礎和前提。
雖然市場機制在綠色金融的發展中非常重要,且應該起主導作用,但與會專家也都表示,單單依靠市場自身是不夠的,政府的引導、金融機構“有社會責任”的支持,同樣不可或缺。
易誠認為,有關方面應加強對建立國內碳交易市場的研究,并加大對企業節約資源和節能減排投入上的支持。
周延禮指出,近年來,保險業結合國家轉變發展方式的戰略部署,為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而重點推出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從國外經驗看,許多國家進行了相應的立法,比如,印度于1991年通過了《公眾責任保險法》。我國在2007年12月《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之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也開始正式起步,目前在8個地區先后啟動了試點工作,在對投保企業因環保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同時,也通過費率杠桿機制,根據企業的環保技術、清潔生產能力、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保險價格,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韓國金融委員會副主席權赫世在會上介紹了韓國政府支持綠色金融的做法。在綠色資金上,韓國政府提供了6.2萬億韓元作為政府貸款或擔保來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在綠色基礎設施建設上,韓國通過實施綠色認證項目,幫助綠色產業吸引投資;在排放交易機制上,韓國政府已經從法律層面建立了機制基礎,并計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創建排放交易市場。
易誠還指出,從低碳消費的角度,也需要政策的鼓勵支持。比如,支持購買更加節能的住房和家用電器、小排量交通工具,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如果人們在衣食住行上能夠建立并且堅持低碳消費的理念,那我們的減排目標就會更加容易實現。”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