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實現全球經濟復蘇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雙重壓力下,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紛紛提出了綠色發展戰略,實施“綠色新政”。在我國去年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專門列了一個篇章,就是“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從現實情況看,在沒有消費支撐的大背景下,強調“綠色發展”,最終只會成為無源之水的空話。據有關資料統計,80%以上的歐美國家消費者把環保購物放在首位,愿意為環境清潔支付較高的價格。我國53.8%的人愿意消費綠色產品,37.9%的人表示已經購買過諸如綠色食品、綠色服裝、綠色建材、綠色家電等在內的綠色產品。與國外相比,中國的綠色消費人群要少10—20個百分點。而且,即使在綠色消費人群中,還有不少人存在著一些消費誤區,認為綠色消費就是消費綠色,非綠色食品不吃,非綠色產品不用,但這其實只是從自身的利益和健康出發,卻并未充分考慮對環境的保護,因而也程度不同地背離了綠色消費的初衷。
提倡綠色消費的關節點有兩個環節,一是制度約束,二是全民行動。首先,必須有硬性的制度約束。從普遍意義上講,綠色消費是相對成本較高、具有約束性的。從個體來講,崇尚綠色、自覺行動,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是,要把這種個體行為推廣成為社會的規范,必須有制度的保障,或者講,必須上升到法律的層面。目前,我們的消費中不受約束的東西太多了。不僅僅是綠色不綠色的問題,而且是奢侈浪費的問題。這里,有如下的數據:中國農業大學調查顯示,保守推算,我國2007年至2008年僅餐飲浪費的食物蛋白質達800萬噸,相當于2.6億人一年所需。浪費脂肪300萬噸,相當于1.3億人一年所需,也就是說,中國餐飲業每年浪費糧食可養2億人。學者估算,僅餐飲業一項,我國每年就要倒掉約2億人一年的口糧。
貪污和浪費,是最大的犯罪。對付犯罪,必須使用法律手段。要研究制定綠色消費促進法,通過強制性規范,合理約束民眾的消費模式、消費行為。法律手段很有效,但從很大程度上講是對錯誤的懲罰,通過罰錯來揚善,是相對消極的。積極的辦法,更具廣泛性的辦法,應該是利用經濟手段引導。比如,去年通過財政補貼和獎勵的形式,推廣了高效節能空調1600多萬臺、電機500多萬千瓦、節能燈1.6億只。但目前受到國家鼓勵的綠色消費產品所占比重仍然是偏低的,以空調為例,2011年全行業實現產銷量突破1億套,內銷出貨5300萬臺。其實,這種普惠性的措施,完全可以與居民收入直接掛鉤。現在,強調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要與經濟增長同步,除了直接增加居民現金收入之外,這種鼓勵消費特別是綠色消費的財政性支出,是完全可以計入居民福利性收入范疇的。
其次,全民行動起來,要在全社會營造氛圍,形成文化。勤儉節約,是我們的民族文化或者民族特征之一,但實事求是地講,炫富也是我們的民族特色。1500多年前,兩晉南北朝的時候,就有石崇夸富的典故,今天,更有炫富的事情。雖然,炫富并非當今之潮流,但在過去二三十年,“先富起來”政策引導下的我們在宣傳上傾向于糾正“越窮越光榮”的極左思想,確實過度宣揚了“富裕光榮”,甚至一俊掩百丑,只要能致富,就是能人、好人?,F在,整個社會的氛圍需要往回扳一扳了。勤儉節約與綠色消費還不完全是劃等號的,綠色消費的層次更高、意義更廣,但節約是基礎,連起碼的約束都不能承受,就更不用談從生活模式、生活習慣上形成自覺的行動,實現以避免或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崇尚自然和保護生態等為特征的新型消費行為和過程。如果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消費文化為基礎,在全社會營造出這種氛圍——“提升消費層次、優化消費結構的指向是綠色消費”,那么綠色發展、低碳環保的明天一定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