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開展低碳試點示范。加快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支持中關村延慶園與張家口攜手創建零碳排放試驗區及能源互聯網產業示范區,打造崇禮“低碳奧運專區”。(牽頭單位:省能源局)深化低碳工業園區試點,積極探索低碳綠色產業園區管理模式。(牽頭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深化低碳城市試點,積極開展低碳城(鎮)、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企業和氣候投融資試點。推進低碳試點社區建設,支持省級低碳社區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低碳技術和產品,探索社區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有效模式。(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五、加快低碳技術推廣應用
(一)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示范。充分利用京津科技創新資源,優先支持在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業、海洋等重點領域開展經濟適用低碳技術的研發,并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中予以重點明確,支持引導低碳技術孵化器建設,鼓勵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市場資金,加快推動低碳技術進步。(牽頭部門:省科技廳)
(二)加大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配合國家更新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促進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鼓勵我省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增加大學校園、企業孵化器、高新區對低碳關鍵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牽頭部門:省科技廳)
六、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一)加快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國家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后,根據我省實際制定有關配套管理辦法,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政策體系。加強碳排放配額分配管理,對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和航空8個行業納入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企業實施碳排放配額管控制度。加強與北京合作,依托省公共資源交易有關平臺,加快我省碳排放權交易平臺建設,啟動省內碳排放權交易。建立科學合理的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探索多元化市場交易模式,促進企業節能降碳,減少污染物排放。(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
(二)提高碳排放權交易支撐能力。加快建立碳排放權交易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系統建設,構建國家、省、市、企業互聯互通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核查體系。加強碳排放權交易支撐機構建設,支持省工程咨詢研究院、省節能監察中心、河北科技大學等機構開展專業咨詢服務,建立支撐機構考核評估制度。(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
七、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
(一)開展溫室氣體控制法規標準體系研究。推進制定與國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領域配套的法規和標準體系。研究制定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溫室氣體排放、建筑低碳運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標準。及時審定、發布相關標準,完善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標準體系。開展節能標準體系建設,及時立項節能方面地方標準項目,盡快審批發布節能地方標準。(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
(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體系建設。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工作,完善適應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領域溫室氣體排放的統計制度。定期編制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提高報送數據質量。加強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平臺建設,繼續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提供數據支撐。(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
(三)加強重點領域氣候變化影響研究。開展農業、林業和海岸帶等典型生態系統和人體健康的定量影響、氣候變化事實、極端氣候事件變化檢測和歸因研究,完善京津冀氣候變化基礎數據集和極端氣候事件(干旱、洪澇)數據產品。編寫和發布河北省年度極端氣候事件監測公報、氣候變化監測公報、氣候影響評價公報。實施精細化的太陽能資源及開發利用潛力評估和氣象災害分布評估,針對全省貧困縣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溝域經濟開發等扶貧項目,提供高質量氣象服務。(牽頭部門:省氣象局)
(四)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決策支撐能力建設,發揮河北省應對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作用,為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決策參考。扎實推進省、市、縣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能力建設,充實各市專門機構人員力量,強化工作監督管理。積極推進在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等多領域、多方面的國內外合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人員交流,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八、健全政策機制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作用,強化協調聯動,加大部門間協調配合力度。建立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和管理體制,完善工作機制,根據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二)加大資金投入。各地要圍繞實現“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統籌各類資金,切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牽頭部門:省財政廳)建立綠色信貸機制,加強對綠色信貸、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引導推動,實施“有扶有控”的差別化信貸政策,推動綠色信貸政策落實。(牽頭部門:省金融辦)
(三)建立評價考核機制。綜合考慮功能定位、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因素,分類確定各市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期間,唐山、邢臺、張家口、邯鄲、承德、石家莊市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22%,滄州、秦皇島、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分別下降21%,廊坊、衡水分別下降20%。制定各市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完善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每年對各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標預測預警機制。(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四)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引導。依托省內高等學校,加大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相關學科專業建設與發展,鼓勵構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學科專業群。建立鼓勵公眾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激勵機制,拓展公眾參與渠道,通過講座、報告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宣傳氣候變化知識,倡導低碳生活方式,提升全民低碳意識。做好“全國低碳日”等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