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訊 第二十四次“基礎四國”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于4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并發表《第二十四次“基礎四國”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重申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不可逆轉,更不能推遲。部長們敦促發達國家履行承諾并增加氣候資金,以實現每年1000億美元的目標,該目標要在2025年后顯著提高。部長們強調,亟需發達國家重審并提高全經濟范圍量化減排目標以及落實并加強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這是維護各方互信和構建2020年后落實和行動堅實基礎的先決條件。
“基礎四國”部長們申明,《巴黎協定》有助于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加強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成果來之不易。“基礎四國”將全面、有效、持續實施《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各項要素的最高政治承諾。部長們敦促所有簽約國從全人類與子孫后代的利益出發,一如既往地支持《巴黎協定》。部長們強調,“基礎四國”愿與所有締約方和利益相關方一道,推動全球低碳、氣候適應型和可持續發展。
部長們強調,需要盡早進入關于《巴黎協定》模式、程序和導則的案文談判,以在《公約》第二十三次締約方大會上形成一份綜合談判案文,平衡地反映各方的觀點與建議。
部長們申明,《巴黎協定》實施相關工作達成的成果應體現“有區別”、各方貢獻由國家自主決定以及為發展中國家提供靈活性。此外,部長們認為,在實施《巴黎協定》過程中,應鼓勵各方交流最佳實踐,并通過合作來逐步強化行動。
部長們憶及,發達國家在《公約》及其《巴黎協定》下承擔為所有發展中國家有效實施和有力行動提供資金、技術開發和轉讓、能力建設支持的法律義務,有必要通過進一步的澄清和強有力的方法來監測與核算發達國家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