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發布,這是第14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針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調結構的區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唐仁健在今天舉行的國新辦發布會上指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范圍遠遠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農業結構調整,是貫徹農業全產業鏈條、全產業領域的系統性、整體性的調整變革。
唐仁健說,農業結構調整的要求確實從來沒有間斷過。回想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當時取消農產品統派購制度之后,掀起了第一輪農業結構調整的高潮,大家記憶猶新的水果水產的發展,就是那時候提出來的,所以現在產品這么豐富。之后到了九十年代末期,糧食產量到了1萬億斤, 1996年第一次突破1萬億,1998年仍然保持1萬億斤以上,農產品的供求關系就有了極大的改善。那時候中央也提出了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供求,總量大體平衡、豐年有余這樣的重要判斷。在這些背景下,再連同后來的2001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些內外部環境的重大變化,都促成了中央當時提出要對農業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的要求。
上世紀最后20年,有這些和農業結構調整有關的口號和要求。但是這次提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以前的農業結構調整相比,總的感覺是既有傳承和延續,但是更有創新和發展。大體有三點不完全相同,一是,過去主要是解決農產品供給總量不足的問題,這次要在促進供求總量平衡的同時,更加注重提升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增強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二是,過去主要是考慮農業生產結構的問題,通俗講就是考慮初級產品生產的問題。這次要在考慮調整生產結構的同時,更加注重調整好產品結構。前面我講到調優產品結構、調好生產方式、調順產業體系,這顯然比以前的范圍大大擴展、內涵大大豐富。要優化產業結構、技術結構、經營結構,來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三是,過去主要是農業生產力范疇的一些調整,這次當然也包括生產力發展的一些規定,但是要更加注重體制改革、機制創新,靠我剛才講到的“激活市場、激活要素、激活主體”三個“激活”,來增強農業農村內生的發展動力。
唐仁健表示,在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調整有關舉措的考慮和安排方面,和以前的結構調整也有很多新的不同和要求:
一是從產業發展縱向來看,支持農業生產領域,盡管仍然是重點,但是現在已不遠遠局限于生產領域?,F在包括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特別是農產品產后的加工、儲運、運銷等領域,這方面的支持和發展措施非常多。比如在第15條,發展現代食品工業那一條里面,這次提出在優勢農產品產地要打造食品加工業的產業集群,另外要實施主食的加工提升行動,因為主食跟我們消費者關系都很密切。大力推廣“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的模式,中央廚房在東部地區,上海、山東等地非常多,非常突出。另外要開發功能性、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等等,這些都體現了和以前僅僅著眼于田頭、著眼于初級產品不完全一樣。
二是從橫向來看,除了重視支持農業本身,優化農產品本身的供給以外,這次文件特別強調,除了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農產品的需求之外,還要著力推動滿足對農業的觀光、休閑、康體等,我們叫體驗性、服務性的需求。另外還要滿足群眾對青山綠水,概括叫生態性、綠色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