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離岸風電開發(fā)商沃旭能源(Ørsted)7日與臺灣金融機構會面,分享風場融資策略。沃旭能源表示,大彰化計畫4座風場總投資額達新臺幣3,800億元(下同),其中,預計5至7成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其余3至5成將透過銀行融資,未來更希望來臺發(fā)行綠債。
沃旭能源強調,在銀行融資方面,不同于其他開發(fā)商以專案融資方式取得資金,沃旭將以企業(yè)擔保方式,透過丹麥母公司Ørsted A/S全額擔保,向國際、臺金融機構融資。
沃旭能源亞太區(qū)總經理暨臺灣董事長柏森文指出,單一風場投資額約900億元至1,100億元,沃旭大彰化計畫4座風場,裝置容量上看2.4GW(240萬瓩)總投資額3,800億元。不過,現在要等遴選結果出爐后才能確定開發(fā)量,還無法確定多少比例會透過銀行融資。
依能源局離岸風電作業(yè)要點,離岸風電擬採3GW遴選、2.5GW競標方式進行,開發(fā)商若于遴選制出線,依分數排序分別可獲得120萬瓩、90萬瓩、60萬瓩開發(fā)量,其余廠商開發(fā)量以30萬瓩為上限。
也就是說,若是沃旭順利遴選出線,金融機構最高可獲得近千億元商機。沃旭能源透露,今日財務策略研討會有60多位金融業(yè)高層出現,包括公股、臺銀行,以及國際金融機構。
沃旭能源財務長瑪莉安.溫浩特(Marianne Wiinholt)指出,目前沃旭離岸風電開發(fā)分別集中在歐洲、美東以及亞洲,亞洲地區(qū)將以臺灣作為樞紐,未來希望進一步輸出日本、南韓、印度、越南等地。
柏森文強調,風場投資很大部分會與在地廠商合作,在水下基礎部分,包括世紀鋼、中鋼等臺灣廠商是合作伙伴,水下基礎生產占總資本支出10%至20%。另外,陸上變電站目前也有3間臺灣廠商競標,首座陸上變電站預計今年第3季簽約,投資額約30億元。
未來,沃旭還打算在臺灣發(fā)行綠債,沃旭能源表示,礙于法規(guī)目前沃旭并無在臺發(fā)行綠債權利,已與主管機關接洽,做初步意見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