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明確煤炭領域經營者哄抬價格行為的公告(2022年第4號),提出了哄抬煤炭(國產動力煤,下同)價格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明確煤炭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通過向關聯方轉售,再由關聯方大幅度提高價格出售煤炭。
據有關文件顯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在向華能集團、大唐集團、國家電投、國家能源集團、華電集團收集3月1日以來,已經與上述企業簽訂動力煤中長期協議,在未完全履行長協的情況下,以高于長協價格銷售煤炭的企業信息,包括銷售企業名稱、長協價格、約定數量、履約數量,高于長協銷售的價格及數量,相關合同和發票等資料。
“西煤東運”大動脈大秦鐵路集中檢修完畢.全力保障煤炭供應,迎接夏季用電高峰。“西煤東運”大動脈大秦鐵路20日全面完成今年首次集中檢修。
據央視報道,隨著各地氣溫升高,夏季用電、用能高峰即將到來。目前,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供應情況如何?能不能滿足迎峰度夏的需求?今年會不會再次出現拉閘限電現象?帶著這些問題,經濟之聲調查了當前的能源供應情況。
19日消息,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各成員單位,加強統籌協調,強化調度平衡,確保全國能源供應平穩有序。
記者從國家能源局獲悉:今年以來,我國煤炭生產保持較快增長態勢,煤炭供應保障能力持續增強。生產方面,1—4月,原煤產量同比增長10.5%,其中山西、陜西、內蒙古、新疆4省份合計占比80.9%。進口方面,1—3月,進口煤炭同比下降24.2%,4月由降轉增,同比增長8.4%。
303號文和4號公告執行后,政府就馬不停蹄地進行宣貫和提醒約談,平臺認為這次是要動真格了,不排除接下來有企業被移送有關部門進行依法查處。據觀察,國家發改委分別在5月13日、17日、18日,發了三條消息,說到內蒙、陜西、山西三地自5月份以來,部分企業煤炭中長期及現貨銷售價格超出合理區間上限,對此情況三地組成了調查組,對相關企業進行了政策提醒,闡釋了國家和地方關于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的主要內容和有關要求,敦促企業立即將價格調整至合理區間內。
今年以來,晉能控股集團全面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不斷優化細化“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以“點、格、網、系”為架構的安全包保管理體系作用突顯,強化管理、運行和風險應急處置,著力構建“責任到人、覆蓋到底、輻射全局、共保安全”的安全包保網絡,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等各項工作行穩致遠。
5月19日,今日國內焦炭市場偏弱運行,隨著華東、華北主流鋼廠對焦炭采購價格提降200元/噸,焦價第三輪提降全面落地執行,截止目前累降600元/噸。鋼廠利潤低位,且成材價格依舊有回落現象,部分鋼廠對焦價降價預期仍存,然焦企利潤持續收縮,部分焦企甚至有虧損現象,疊加原料煤競拍市場情緒轉好,成本端支撐增強,部分焦企對焦價提降稍有抵觸,預計短期內焦炭市場或將穩中偏弱運行。
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明確煤炭領域經營者哄抬價格行為的公告(2022年第4號)提出了哄抬價格的具體行為表現。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與需方簽訂合同時,不得通過不合理提高運輸費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費用等方式,變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銷售價格。
2022年以來,我國煤炭生產保持較快增長態勢,煤炭供應保障能力持續增強。生產方面,1~4月原煤產量同比增長10.5%,其中山西、陜西、內蒙古、新疆4省區合計占比80.9%。進口方面,1~3月進口煤炭同比下降24.2%,4月份由降轉增,同比增長8.4%。
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在《時事報告》發表題為《全面構建現代能源體系 推動新時代能源高質量發展》文章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近日發布的《2022年一季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下稱《預測報告》)顯示,一季度,我國全口徑煤電發電量同比增長1.9%,占全口徑總發電量的62.8%,煤電仍是當前我國電力供應的主力電源,也是保障我國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基礎電源。
自303號文跟4號公告執行以來,港口和坑口煤價依然堅挺,國家發改委也收到了有企業賣高價煤的反映,并組織了實地調查。5月17號,國家發改委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再次說到,國家發改委將密切監測煤炭市場價格變化,對發現超過合理區間的立即進行提醒約談,必要時采取調查、通報等手段,引導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對于存在涉嫌哄抬價格行為的,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報告調度,3號煤綜采面正在使用5G新通話與您連線......”“3號煤綜采面收到,聲音清晰,畫質流暢,符合測試標準。”這是山西潞安化工集團高河能源有限公司在井下用“5G新通話”和井上進行連線測試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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